課後社團作業時程◎上課期間:114/07/01(二)至114/07/11(五),週一至週五上課,請注意上課週次。 ![]() ◎網路報名日期:114/06/3(二) 6:00 至 18:00 止。 家中無網路者:可依簡章規定時間 114/06/3(二) 9:00 至 12:00,持紙本報名表至學務處,由訓育組協助報名。 ◎加退選時間:114/06/4(三) 09:00 至 12:00,開放未滿額社團報名,請持紙本報名表至學務處訓育組報名。 ◎電腦錄取公告日期:114/06/6(五) 公告於社團報名網站,不另行通知。 ◎繳交費用:發放繳費單後,請於上課時將【回執聯】交予社團老師。 ◎各社團材料費:全社共同材料納入繳費單繳費,個人個別材料直接繳交社團老師,不另作繳費單。 ◎本學期課後社團紙本簡章:訂於 114/05/05(一) 發放,請詳加參閱後上網報名。 以下特別注意事項,事關您的權益,請您詳細閱讀:1. 報名時間截止後,依班別限定人數,依序公告錄取名單。 2. 為照顧弱勢家庭子女,無法網路報名者,請填寫紙本簡章至學務處報名。 ◎ 低收入戶係指領有社會局低收入戶證明者。 3. 同時段的班別請擇一報名,為了保障其他學生的上課權益,加選作業結束後,若無故要求退出,則喪失一次課後社團報名權利。 4. 請按時繳交課後社團的費用,若無故未於期限內繳費者或曾有未繳費紀錄者,則喪失一次課後社團報名權利。 5. 開班後退班退費申請,依照《桃園市國民中小學社團活動實施要點》辦理學生參加本活動之退費基準如下: ◎ 於實際上課日(114/07/01)前申請退費者,退還費用之七成。 ◎ 自實際上課之日算起未逾全期三分之一者,退還費用之半數。 ◎ 參加社團活動期間已逾全期三分之一者,不予退還。 ◎ 前項退費基準,如學習材料費已購置成品者,則發還成品。 6. 學生參加在校課後班時,須遵守班級規範,聽從授課老師指導,若有事請假,務必逕行聯繫授課老師。 7. 學生參加課後社團,請家長確實配合學生課後社團課程的下課時間接送,以確保學生安全。 若有任何疑問,請向學務處訓育組查詢。 查詢電話:03-3337771#312 陳老師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