課後社團作業時程 ◎上課期間:114/03/03(一)至114/06/14(五),週一至週五上課,上滿簡章公告之13次課程。6/11為畢業典禮 (課程期程、彈性調整,請逕向講師聯繫。) ◎網路報名日期:114/02/14(五)6:00至114/02/14(五)18:00止。 (家中無網路者可依簡章規定時間114/02/14(五)9:00至114/02/14(五)12:00持紙本報名表至學務處,由訓育組協助報名。) ◎加退選時間:114/02/15(一)09:00至114/02/15(一)12:00開放未滿額社團報名,請持紙本報名表(或電洽)至學務處訓育組報名。 ◎電腦錄取公告日期:114/02/20(四),18:00公告於社團報名網站。 ◎繳交費用:發放繳費單後,請於上課時將【回執聯】交予社團老師。 ◎各社團材料費:全社共同材料納入繳費單繳費,個人個別材料直接繳交社團老師,不另作繳費單。 ◎本學期課後社團紙本簡章訂於114/02/11(一)發放,請詳加參閱後上網報名。 以下特別注意事項,事關您的權益,請您詳細閱讀: 1、報名時間截止後,依班別限定人數,依序公告錄取名單。 2、為照顧弱勢家庭子女,無法網路報名者,請填寫紙本簡章至學務處報名。 ◎低收入戶係指領有社會局低收入戶證明者。 3、同時段的班別請擇一報名,為了保障其他學生的上課權益,加選作業結束後,若無故要求退出,則喪失一次課後社團報名權利。 4、請按時繳交課後社團的費用,若無故未於期限內繳費者或曾有未繳費紀錄者,則喪失一次課後社團報名權利。 5、開班後退班退費申請,依照 <桃園市國民中小學社團活動實施要點> 辦理學生參加本活動之退費基準如下: ◎於實際上課日(114/03/03)前申請退費者,退還費用之七成。 ◎自實際上課之日算起未逾全期三分之一者,退還費用之半數。 ◎參加社團活動期間已逾全期三分之一者,不予退還。 ◎前項退費基準,如學習材料費已購置成品者,則發還成品。 6、學生參加在校課後班時,須遵守班級規範,聽從授課老師指導,若有事請假,務必逕行聯繫授課老師。 7、學生參加課後社團,請家長確實配合學生課後社團課程的下課時間接送,以確保學生安全。 若有任何疑問,請向學務處訓育組查詢。 查詢電話:03-3337771#312 陳老師 |